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督促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川教函〔2016〕423号文件)“优先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享受范围”的要求,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系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如下:
一、名额划分
名额划分办法:根据人数比例以及各专业的不同情况将学院分配的名额分配到系上各年级、各专业、各班。我系助学金名额共314个。
二、评选小组
系部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评审小组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评审小组组成人员:
敬素清、董艳军、高杰、狄飞、罗雪、曹海兰、廖洁、熊超有、黄源慧、学生代表。
评审小组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本系的评审细则,负责本系的申请组织、评审等工作及申请材料的审核。
三、评审过程
1、评审小组成员于2016年10月8日对学生贫困认定材料进行审核,保证其真实性,对学生进行贫困认定;
2、贫困认定通过的学生进行助学金申请;
3、各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定小组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审核,评选出班级最需要获得资助的学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系部;
4、系部评审小组成员对上报学生的助学金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班级评审过程的公开公正、完整性,以及是否公示,评选出最需要帮助的学生。在系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
四、结果
此次评审秉承公开公正的原则,历时三个小时,考虑了每个学生的情况,严格保证了本次评审的真实性。最后,大家一致意见,评选出314位助学金获得者。并且在公示期间无任何异议。附件12 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等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