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对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与就业工作专项经费的函》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2014级毕业生中就业困难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不含成人)。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学校,自觉宣传维护学校形象;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生活俭朴;
3、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特别是残疾问题等导致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4、请各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选出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享受资助。
二、标准及推选名额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经费划拨资金情况,按各系学籍人数确定我校各系资金及人数,每生资助金额为400元/人。
序号 |
系 别 |
名额(单位:人) |
资助金额(单位:元) |
1 |
汽车工程系 |
38 |
15200 |
2 |
经济管理系 |
6 |
2400 |
3 |
机电工程系 |
22 |
8800 |
4 |
公路系 |
2 |
800 |
合计 |
68 |
27200 |
附件:《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系2017年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初评学生明细表》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26日
抄送: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
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26日印发